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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资质出台 总承包坚实上路
添加时间:2006-7-4 17:19:55   添加人员:工业设计院   浏览次数:22258
  2006年3月,建设部印发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在建设部网站公布,并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与过去资质标准相比,此次推出的四项新标准打破了设计与施工的分界线,设计施工成为一体。此标准的出台将从政策上大大推动工程总承包的发展。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分为四个系列,分别是综合类、行业类、专业类及专项类。其中专项类标准是指可以形成产业技术的专业类标准。此次颁布的这四个资质标准就是属于专项类标准,是设计施工一体的资质标准。设计施工一体的资质是以前没有出现过的新类型标准。

    专项工程中设计和施工往往是紧密联系的:一是从事这四项工程的企业大部分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能力,二是企业中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设计和施工管理能力,三是在市场上,业主大多是设计和施工同时发包,要求有一家企业同时承担,而以往的市场准入管理中对着些企业是实行设计和施工资质分别审批,企业在申请资质时,要分别准备设计和施工的申请材料很多企业虽然实际的设计施工能力都很强,但由于是两种资质,承接任务时,设计和施工需分别投标,带来了不必要的困难和障碍。

    新的设计施工标准出台并不意味着过去的设计、施工分开的标准就此作废。新标准与过去的标准同时在市场上发挥作用企业可以按照自己的条件和发展方向,自由选择申请不同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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